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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颁布保卫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03-06 12:56|栏目: 政策法规 |浏览次数:

人社厅发〔2020〕25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(局)、公安厅(局)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有关规定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公安部共同制定了保卫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,现予颁布施行。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。

 

 

  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

 公安部办公厅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3月6日



保卫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

 

序号

职业编码

职业名称

1

3-02-02-00

保卫管理员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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